半路夫妻老伴去世,喪葬費、撫恤金等該何去何從?
2022-09-26 17:41:2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杜方桂 | 點擊量:6534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杜方桂)近年來,越來越多喪偶老人通過再婚方式搭伴度過晚年,但在一方死亡后問題也會隨之而來,因財產繼承、撫恤金、喪葬費分配引發新矛盾。近日,岳陽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重組家庭繼子女與繼母間的財產分配糾紛。
原來,李女士與朱先生在2015年通過婚介中心介紹認識,雙方于2021年下半年辦理結婚登記,2022年6月朱先生因病去世,朱先生生前立了兩份遺囑,在朱先生去世后,李女士與繼子、兒媳就財產分割、喪葬費、撫恤費的領取產生分歧從而引發矛盾沖突。雙方在自行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隨即前往社區調解委員會尋求人民調解并達成人民調解協議。李女士因對方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多次溝通無果情況下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當即與當事人、社區取得聯系,了解案情、核查情況。法院通過開庭審理及多次疏導,發現雙方爭議明確,存在調解空間。當日下午,并與社區工作人員配合下,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邀請社區工作人員一同到社區對雙方進行調解,在多方聯動工作的基礎上,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并即時履行義務,原告李女士自愿將某社區306號房屋移交給被告,被告自愿將朱先生的交通銀行社保卡交付給原告,雙方既維系了親情,又化解了矛盾,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權益。
法官釋法:隨著社會發展,人民觀念的日益轉變,“黃昏戀”已經逐漸成為獨居老人的精神依托,已然成為了普遍的社會現象。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子女在關注老人身體健康、物質需要同時也應當注重老人情感需求。謹防“甜蜜陷阱”詐騙、提前訂立遺囑,安排財產歸屬、設立居住權,實現居住保障等。希望老年人在追求再婚的同時理清其中潛在法律問題,避免感情受挫,財產受損,家庭不睦。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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